首页|办公指南|部门动态|通知公告|服务指南
最新动态
· 浔东校区顺利完成大型树木修整工作
· 浔东校区开展学期末安全检查和...
· 浔东管理办冒雨完成电缆抢修任务
· 浔东校区管理办召开防汛工作会
· 浔东管理办开展校区节前安全大检查
· 浔东校区教工党支部开展“今天...
· 浔东校区管理办开展校园防疫工...
· 浔东校区狠抓复学疫情防控工作...
· 浔阳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检查指导...
· 我校浔东校区学生返校复学报到...
部门动态
您的位置: 首页>>部门动态>>正文
九江学院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一级应急响应的通告
2020-01-29 22:58 九江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各单位、各部门及全体师生员工:

 

    近期,湖北省武汉市等地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疫情发生后,校党委、行政按照全省一级应急响应的要求以及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和九江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及时出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给予高度重视、多措并举、严控疫情。经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就学校防控疫情相关工作和重要事项通告如下:

 

    坚定防控疫情信心。积极通过官方渠道认真学习相关防护知识、防控要点、注意事项、救治措施。不前往疫情集中区域旅游或探亲访友,已在疫区的师生尤其要加强自我保护,听从疫区当地政府的建议和统一管理。少出门,少聚集,避免在人员密集区或封闭、空气不流通的公众场所逗留。必须外出时应佩戴口罩。

 

    自觉做好自我防护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每次洗手至少20秒;常戴口罩,防止呼吸道感染;减少外出,避免到人群聚集的地方;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清新;不碰野味,避免接触野生动物;不吃生冷,食物彻底煮熟;不要恐慌,保持良好心态,不信谣,不传谣;湖北武汉来返人员,请主动居家隔离14天,并向所在街道进行健康登记申报;如有咳嗽发热等不适症状请戴好口罩去公布的定点治疗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检查。

 

    及时加强科学防治。如有发热、干咳少痰、肌肉酸痛等疑似症状,特别是持续发热不退的,请及时主动到所在地区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医;如果被疾控部门告知是密切接触者、疑似病例或者确诊病例,请不要恐慌,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排查、隔离和诊治。

 

    加强校园管理学校各校区各校门车辆智能管理系统的道闸已经由原自动起杆调整为人工手动抬杆。师生车辆须据原已录入系统的信息识别后进入校园,未录入信息系统的教职员工的亲属的车辆(外来临时车辆)须由教职员工车辆需向门卫处说明、领进、登记,并按省、市关于防控疫情的规定管理。承担物资配送的社会车辆须凭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进入校园;其它社会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原则上不得提前返校。春季开学是否延迟,省教育厅将视疫情发展情况提前做出统一部署,请大家持续关注校园网、新媒体公众号,如果有相关通知,我们将第一时间发布。凡是出现发热及呼吸道感染症状的师生员工可调整开学返校时间,返校后凭病历补办请假手续。

 

    推进校园环境整治。全方位改善学校环境卫生条件,推进教室、宿舍、食堂、运动场馆、图书馆、厕所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环境卫生改善整体行动,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为广大师生创造卫生、整洁、健康、文明的校园环境。

 

    及时报送疫情信息。请大家与学校保持通畅联系,如发现疑似症状,在及时就医的同时,应如实及时向学校报告个人情况,自觉服从学校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安排。各单位各部门要及时将本单位本部门师生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及处置情况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於金华,联系电话:18720242148。

 

    压实疫情防控责任。校内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第一责任人,要按照当前学校疫情防控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对防控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有失职行为或重大过错,造成疫情扩散的要依法依规依纪追责问责。

 

    老师们、同学们,学校时刻挂念你们的健康与安全。希望大家正确认识、理性对待疫情,不轻视、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与全国人民携手并肩,同舟共济,群策群力,联防联控,共同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衷心祝愿广大师生和家人新春快乐、平安健康、阖家欢乐、万事如意!

 

 

九江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月27日

关闭窗口

浔东校区管理办公室  版权所有